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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9年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0:12浏览次数:

陕师院人函〔20201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党〔20185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申报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校工作满一年,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时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3(女性不超过35),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6(女性不超过38)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素质好,德才兼备、敬业爱岗,安心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形成了稳定的学术方向,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教学与科研条件:

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被SCI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篇以上,作为主持人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项目。

    二、申请要求

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和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1.申请人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

2.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议,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为推荐人选。

三、申请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9日下午4: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查。

报送材料如下:

1.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

2.  青年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  相关教学、科研和奖励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联系人:寇鑫  高红伟     

电话:029-81530056  

电子邮箱:405905001@qq.com

 

 

人事处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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