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人函[2019]8号
各相关院(系)、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转正定级工作暂行规定》(陕师院人[2017]3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新教工转正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2018年接收的硕士研究生且见习期满。
二、工作安排
1.见习期满转正考核(3月4日——3月7日)
(1)各见习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安排本部门见习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由见习人员向所在见习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转正定级考核表》。
(2)各见习部门对新教工在见习期内的实践锻炼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明确转正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专职辅导员见习人员经所在见习部门考核后,须报学工部审核并确定考核意见及考核等级。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3月8日——3月18日)
见习人员经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拟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由相关部门审核评议后,确定并推荐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1)拟聘教学岗位人员,由所在教学单位对其教学科研能力培养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表明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确定其教师系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测试不合格人员,推迟其岗位定级或转聘其他岗位。拟聘专职辅导员教学岗位人员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拟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所在部门根据本人见习期工作能力和水平,确定其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3.确定初聘行政职务(3月11日——3月18日)
见习人员经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拟聘管理岗位人员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初聘行政职务呈报表》,由相关部门审核评议后,确定并推荐其初聘行政职务。
三、结果上报
见习人员于3月19日16: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转正定级相关材料: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职工转正定级考核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初聘行政职务呈报表》(限管理人员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限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4.教学人员提交《新教师教学能力测试情况登记表》、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及新教师培养档案(包括听课记录、开课教案、教学心得、教学反思、科研工作进展等记录或总结材料,其中原始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均要求A4纸正反打印,材料(1)—(3)要求一式两份,所需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四、发文确定
学校根据相关材料发文确定见习人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或初聘行政职务。
五、联系方式
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304、310室
电话:029—81530056 81530028
联系人:史策 张萌
人事处
2019年3月4日
附件:
新教师转正定级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
为严格教师岗位准入制度,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新教师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范围
见习期满,拟聘入教师岗位的2018年新进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二、组织实施
新教师的教学能力测试由各相关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实施),要求公开发布测试公告,广大师生可列席听讲。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教学能力测试过程中进行随机抽查。
三、工作安排
1.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7日16:00前将本部门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报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办公楼310室,联系电话:81530028)备案。测试工作安排内容包括:测试时间、测试地点、测试专家组成(一般应为3—7人)情况等。
2.测试要求:
(1)每名新教师的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现场答辩5分钟。可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2)教学能力测试的内容由各系指定。
(3)教学能力测试要求采取多媒体和黑板板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由测评专家现场对新教师的教学能力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74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教学岗位要求。(打分标准以学校统一提供的《新教师教学能力测试赋分表》为依据)
3.根据测试情况,各相关教学单位填写《新教师教学能力测试情况登记表》,于3月19日16:00前将测试成绩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学校根据各相关教学单位意见,对于符合教学岗位要求的人员,确定其教师系列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不符合教学岗位要求的人员,推迟其岗位定级或转聘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