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人函【2018】50号
为了做好2018年度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工作,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教职工岗位聘用结果及《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陕教院党[2011]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结算范围
(一)教师岗位超课时奖励津贴核算
(二)教师岗位未完成教学任务扣减绩效工资核算
(三)受聘管理或教辅岗位兼任教学工作课酬核算
(四)外聘兼课教师教学工作课酬核算
二、具体核算办法
(一)教师岗位超课时奖励津贴核算
年度应发超工作量奖励津贴=(年度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度应完成教学工作量+减免教学工作量)×课酬标准,其中:
1.“年度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包括2018年度内部门人员所完成的专业课、公共课教学工作量(已计酬工作量不得记入)。
2.“年度应完成教学工作量”:以相应教师岗位年度内应完成的课时数为标准,具体标准依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16年全员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陕师院党[2016]31号)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减免教学工作量”指受聘教师岗位兼任相应党政管理职务的人员,按规定所减免的教学工作量,具体减免办法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减免办法》(陕师院[2013]30号)文件执行。
4.课酬标准:教授55元/课时,副教授50元/课时,讲师45元/课时,助教40元/课时。
(二)教师岗位未完成教学任务扣减绩效工资核算
根据《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陕教院党[2011]35号)文件规定:“受聘教师岗位人员完成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占本岗位绩效工资的比重分别为70%、20%、10%,其中教学工作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按年度行进行考核。”
1.未完成岗位所要求教学工作任务扣发绩效工资办法
扣发额度=[(全年基础补贴+全年基本奖励津贴+年职务奖励津贴)×70%]÷岗位应完成教学工作量×未完成课时数
未完成课时数=应完成教学工作量-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减免教学工作量
2.2018年应扣发的绩效工资在2019年元月绩效工资中扣减,如不够扣减的在随后月份继续扣减。
(三)受聘管理或教辅岗位兼任教学工作课酬核算
根据《教学工作量减免暂行规定》(陕师院[2013]30号)文件规定,受聘管理及教辅岗位人员全年教学工作量不超过160课时,超出部分不计发课酬。学校以实际课酬标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的60%支付。
1.受聘管理或教辅岗位人员所承担教学工作量上报的原则是承担哪一个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应由该教学部门进行上报;如有同时在两个教学部门承担教学工作的教职工,请在表格备注栏内注明。
2.部分根据学校岗位划分情况,聘任教师岗位但主要工作任务仍在管理及教辅部门的人员,课时费的核算办法可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3.课酬标准:教授55元/课时,副教授50元/课时,讲师45元/课时,助教40元/课时。
(四)外聘兼课教师教学工作课酬核算
凡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并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外聘兼课教师2018年下半年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在年终结算时计算课时费。外聘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核定,各教学部门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外聘兼课教师管理暂行规定》(陕师院[2013]26号)文件及签订的协议书计算课时费。
课酬标准:教授80元/课时,副教授65元/课时,讲师或在读博士50元/课时。
三、审批程序及日程
1.布置安排阶段:(2018年12月28日-2019年元月2日)
2.填报审核阶段:(2019年元月3日-2019年元月11日)
(1)2019年元月3日-4日
年度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核定。
(2)2019年元月7日-11日
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按照安排时间报送人事处。
3.汇总核算阶段:(2019年元月14日-2019年元月18日)
人事处汇总各部门结算表,审核无误后交学校财务处发放。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院(系)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结算工作。
(二)在结算时要认真核算,所涉及的岗位级别、考勤、职务、教学工作量等信息均要认真审核,严禁弄虚作假损害学校及教职工的利益,一经查实,学校将暂缓该部门的年度绩效工资结算工作,并追究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年终绩效工资结算所用的各种表格在人事处网页均可进行下载,有关事宜可致电人事处劳资科(81530029)。
附表:
1、2018年度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审核时间安排表
2、2018年度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审核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1)2018年度教师岗位超课时奖励津贴核算表
(2)2018年度教师岗位未完成教学任务扣减绩效工资核算表
(3)2018年度非教学岗位兼任教学工作课酬核算表
(4)2018年度下半年外聘兼课教师课酬核算表【70%部分】
人事处 教务处 财务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表1:
2018年度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审核时间安排表
各院(系)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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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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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请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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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7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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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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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系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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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送材料:年终结算审核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2.报送时间:严格按照结算审核时间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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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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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与旅游系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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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8日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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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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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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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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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 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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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9日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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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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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美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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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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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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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0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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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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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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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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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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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1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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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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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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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一、2018年度教师岗位超课时奖励津贴核算表、教师岗位未完成教学任务扣减绩效工资核算表、非教学岗位兼任教学工作课酬核算表
报送地点: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三层303办公室)
联系人:姚颖君 曹荣莉
联系电话:81530029
二、2018年度下半年外聘兼课教师课酬核算表【70%部分】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三层310办公室)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81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