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院人函〔2018〕23号
各院(系):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陕师院人〔2017〕4 号)的考核要求,现将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2017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安排,列入“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的29名教师。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地点:四号教学楼 101、102、103教室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组(见附件1),成立专家组以答辩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师德师风表现、授课水平、科研工作进展等方面,结合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分、匿名投票评级。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匿名投票评级为合格票数应不少于2/3,否则为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须延长培养期,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教师岗位。
四、有关要求
1.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是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配合学校认真落实。
2.青年教师和导师共同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表》,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
3.请于6月19日前将《考核表》和听课记录、教案讲义、科研成果等过程性支撑材料(复印件)交至行政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张敏 金昊
联系电话:81530235
附件:
1.《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分组安排表》
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