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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24浏览次数:

陕师院人函〔201914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192)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按照推荐工作总量控制的要求,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人。

请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陕西“三个经济”发展大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四个一流”“双万计划”“双高计划”,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对长期服务于基层一线或贫困地区的优秀青年人才,要大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911日。

5.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三、推荐工作安排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充分准备个人附件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个人业绩能力。

2.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填报的业绩以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按文件精神组织评审、排序推荐及公示。

四、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部门于72日(周二)下午18: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办公楼306),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

报送材料如下:

1.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情况函1份(内容包含评审推荐工作情况,具体推荐程序、被推荐人名单、推荐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3.《申报书》(附件23份,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附件3)合并装订。

4.以上全部书面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史策、高红伟    电话:81530235

 

 

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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