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志刚,男,汉族,中共党员,三级教授,教育学博士,陕西吴堡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1971至1975年在陕西省府谷中学读书。1976年至1977年底在府谷县孤山乡花沙塔插队。1982年1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历任渭南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系副主任、主任,教务处处长,1997年1月任副校长,2000年1月起主持渭南师专(渭南师院)行政工作。2000年11月至2013年4月28日任宝鸡文理学院院长,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初主持学校党委工作。2004年12月兼任学校党委副书记。2010年6月11日至2015年1月16日任宝鸡文理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1月19日任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陕西省伦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会员,陕西省高教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陕西省教育理论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高教学会院校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高教学会院校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在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学习,并获高等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为《论发展地方高校科学研究》。
王志刚教授主要从事伦理学和高等教育学的教学和研究。先后讲授过《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课程。1990年被评为“陕西省高校青年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994年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奖”;1995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和奖章,受到国家教育部和人事部的表彰奖励。2006年被省委教工委评为“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优秀党政干部”,2007年获“宝鸡市劳动模范”称号和奖章。省政府“三秦人才”获得者。
科研方向:中国传统道德价值研究和地方高校发展研究。先后在《陕西日报》《伦理学研究》《道德与文明》《齐鲁学刊》《人文杂志》《高校理论战线》《中国高教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报刊上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著作和教材6部,主持完成省部级、厅级科研题5项。10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厅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