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出调入申请
→学院人事处组织拟调入部门进行考察
→学院会议研究,确定调动意向
→同意调动后,学院人事处向拟调人员原单位签发商调函
→原单位同意调出后,开具同意调出函,转寄本人档案
→经审核无误,学院人事处准备调动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具体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
(4)原单位同意调出函;
(5)原单位开具的个人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鉴定;
(6)干部调动登记表;
(7)干部身份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研究审批
→教育厅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后,发放调动批复、增人卡、控编通知单
→拟调人员办理报到手续,由学院人事处介绍至拟调部门工作
→学院人事处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增人增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