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出调出申请,出具拟调单位商调函
→所在部门研究并提出意见
→同意调出后,学院会议研究,确定调动意向
→同意调出后,学院人事处向拟调单位签发同意调出函,提供本人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鉴定,停发本人岗位津贴等待遇
→拟调入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本人持调动批复办理调离手续,学院人事处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并转递本人档案
→学院人事处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减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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