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聘期内,教职工在校内部门间调动的(岗位不变,且拟调部门有空余编制的),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本人申请,填写校内调配审批表
→现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拟调部门负责人审批
→同意后,人事处审批→主管院领导审批
→同意后,人事处开具同意调出函
→原部门办理工资交接后,将本人介绍回人事处
→人事处将本人介绍至新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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