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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事请假】病、事假的请销假程序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3日 12:03浏览次数:

凡教职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审批表》。并出示相关证明(加盖学院卫生所印章的病假条、诊断证明等)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考勤员收存,月底随考勤表一并报人事处。      

需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个人填写《请假审批表》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人事处核实

→所在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批

→人事处备案→到期填写《销假审批表》

→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人事处劳资科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医院证明等)办理销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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