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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量:

陕师院人函〔2019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人[20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文件规定。对我校已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人员不做重复认定。

二、认定程序

请申报人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基本条件证明材料: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必备条件证明材料:能满足必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工作要求

1.76日前,各二级学院应完成组织申报,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原件后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填写《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

2.各二级学院将所有表格、申报人材料纸质版78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jyszk0028@163.com

报送地址:行政楼310办公室           电话:81530028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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