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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19:29浏览次数:

陕师院人函〔2020〕2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全力做好我校寒假和“双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寒假和“双节”期间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疾控组发【2020】80号)及学校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对疫情准备。继续做好健康打卡,采取“人盯人”措施,实行每日健康打卡制度。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根据疫控部门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一旦所在区域发生疫情,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等防控措施。

二、加大校园管控措施。各部门要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新媒体等形式,继续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内容及流程,指导教职员工科学、理性地对待疫情,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坚持“多病共防、任务共防”,引导教职工掌握传染病防控常识,养成良好习惯。

三、统筹规划假期安排。我校教职工应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倡导非必要不离陕,做到非必要不出境,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必须做好请假报备、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由本部门党政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分类指导假期疫情防控。教职工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各部门务必要精准掌握本部门职工假期人员流动情况,尤其对前往或有国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省行程的教职工,建立人员流动台账并按有关要求上报。

五、其他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有序组织本部门各类教职工做好相关工作。

 

 

 

   人事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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